您当前位置:365备用网站 >> 专委会工作 >> 提案委员会 >> 九届三次会员提案选登 >> 浏览文章
关于培育发展我县家庭农场的建议
发布时间:2014年03月06日  【 字体:
 

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,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流转,首次出现‘家庭农场’的概念,这非常符合当前发展现代农业的实际。从广义上来说,以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,专业从事农业生产,并为社会提供农产品的农业家庭组织都可以称为家庭农场,包括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小农户和一些规模种养大户。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(以下称为家庭农场)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,以市场为导向,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,专业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、加工和销售,并且经过工商部门注册,实行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农业经营主体。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,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。

  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,各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在光泽也应运而生,如水产养殖,果树,茶叶种植,蔬菜等行业都有家庭农场经营方式出现,它们在完善和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、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,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,推进科教兴农、培育新型农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此建议:

1、营造培育家庭农场的发展环境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的认识,把扶持现代家庭农场作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,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,加强组织领导。

2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。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。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,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,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。

3、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力水平。要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进行工商登记,升级为现代家庭农场;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、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,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,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,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资金。

4、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坚强保障。要强化农技推广体制建设;优化金融服务,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;加强培训指导,不断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和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水平。

上一篇:关于高度重视我县社会化养老问题的建议  下一篇:关于推动我县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
【关闭本页】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委员信箱 | 委员微博 | 网上提案 | 委员论坛 | 联系我们
365备用网站 © 2012-2015 fjgzzx.gov.cn Inc.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
地址:光泽县二一七路122号  电话:0599-7922082  传真:0599-7921300
邮箱:fjgzxzx@163.com  网址:www.nblps.com  网站设计:光泽网